有关规定
外加剂的产品质量必须合格,并应先试验后使用,要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。合格证的内容包括厂家名称、产品名称、产品特性、主要成分与含量、适用范围、适宜掺量、使用方法与说明、注意事项、匀质性指标、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指标、包装、质量、储存条件、出厂日期、有效期等。对于不同的外加剂其对应的试验项目也不同,一般有减水率、坍落度、含气量、泌水率、凝结时间、抗压强度、钢筋锈蚀、相对耐久性指标等。其试验报告的内容中的委托单位、委托人、工程名称、用途、样品名称、产地及厂家、试样收到的日期、要求试验的项目,聚羧酸粘度调节剂,均由试验委托人填写,其余部分均由试验人员依据试验测算结果填写,并签字和盖章。对开需要采取一定技术处理措施之后才能使用的外加剂,应首先考虑满足技术方面的要求,并须经过有关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后,才可使用。
在混凝土中加人外加剂后,由于品种不同,产生的作用也各异,多数是产生物理作用,例如吸附于水泥粒子表面形成吸附膜,改变了电位,产生不同的吸力或斥力;有的会破坏絮凝结构,提高水泥扩散体系的稳定性,改善水泥水化的条件:有的能形成大分子结构,改变水泥粒子表面的吸附状态;有的会降低水的表面张力和表面能等:还有少数直接参与化学反应,与水泥生成新的化合物。